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下载支持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人才招聘 在线反馈 联系方式
业务范围
政策法规
地税法规
国税法规
工商法规
综合法规
联系方式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地 址】
 
公司注册 您现在的位置: >> 新闻中心 >> 公司注册  
生产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
本文来源:网络  发表日期:2013-08-2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通知要求,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
    通知称,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
    (二)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60%以上;
    (三)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
    (四)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
    (五)企业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接受继续教育,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年检;
    (六)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
    (七)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通知还明确,企业在未办理免税手续前,必须按统一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相关的纳税资料以及财务会计报表,并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办理免税手续后,税务机关应依法及时退回已经预缴的税款。
友邦的承诺
通过友邦所领取的证书、文件,我们确保其真实性,如有虚假,友邦承担法律责任,并双倍作出赔偿。服务热线:0595-22862666,18159262666。

友邦的优势
1、友邦已经在中国建立了服务网络,选择友邦总有一家友邦在您身边,方便您以后的发展;
2、强大的商贸服务中心,供求配对平台;
3、帮助域名注册,做国际网站;
4、为中小企业建立服务平台、物流中心、资讯中心;
5、强大的财税团队,提供理财方案;
6、“五品”优势:品牌、品貌、品格、品质、品位。
联系我们
如需更多查询,请拨打服务热线:0595-22862666,18159262666  联系地址:泉州服务中心:泉州市温陵路蟠龙大厦21楼F室(2106)南安服务中心:南安市洪濑镇郊一路83号(地税旁边) 网址:http//www.0595cs.com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专线:0595-22862666    闽ICP备16035896号-1
泉州服务中心:泉州市温陵路蟠龙大厦21楼F室(2106)   南安服务中心:南安市皇家滨城6#2904(国税局旁)   洪濑服务中心:南安市洪濑镇郊一路83号(地税旁边)